以風光能行騙,造成任何國家或地區重大損失者必須法律製裁

本世紀初,在上世紀風光能(風能和光能,具體是光能)上已山窮水盡的國外商人想無償奉送中國,有否人接不得而知。只隔十幾年,居然“死灰復燃”,說什麼風光能可以成為國家“戰略能源”,根本是胡說八道的行騙!眾所週知,目前的風光能並未擺脫效率低成本高企的魔咒,凡造成任何國家或地區重大損失,必須法律製裁!